德里克罗斯忽略了一点,李慕华和维斯布鲁克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两种打球风格。
三分线上,罗斯微微屈着身体防守。
李慕华毫不迟疑,直接起跳出手。
罗斯根本来不及反应,只能回头眼睁睁地看着三分球进。
防守态度,罗斯表现的一般。
公牛队有好几个蓝领,不需要罗斯操心,只要做好进攻就算完成教练布置了。
公牛队进攻。
德里克罗斯选择直接突破,速度很快,李慕华落后半个身位紧紧跟随,队友前来协防,对于这种明星球员,只能靠包夹。
罗斯的技巧性上篮有很大的观赏性。
一个拉杆,绕过科里森,打板命中。
“德里克...罗...斯!”
毫无疑问,绝佳的好球,现场的观众欢呼了起来。
防守这种球员很难,只能尽力干扰,让德里克罗斯每一次上篮都变的很难。
雷霆队进攻。
李慕华持球,罗斯提身上前,近身防守。
单挑是一种不明智的行为,何况,突破控卫超脑消耗大,习惯了打顺风传球的李慕华可不愿意平白浪费体力。
一个拜佛动作,罗斯闪身封堵路线。
格林已经切进内线,一条清晰无比的传球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