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离坚白”与“合同异”,都是当时人们对事物的一种认识,只是“离坚白”强调事物的差异性。
公孙龙得以著名于世,是因为他力倡“白马非马”之说,并与儒家的孔穿﹑阴阳家的邹衍等人进行过辩论。
白马非马,这似乎是自相矛盾的命题,但公孙龙却巧妙地论证了这个命题的正确。他认为,事物和概念都是有差别的,所以概念与概念之间是绝对没有联系的。“马”是指马的形状,“白”则是指马的颜色,颜色当然不能说等同于形状了,所以“白马”也就不能等同于“马”。如果一个人要买马,当然买什么马都行,而如果一个人要买白马,那就不是任何马都行,必须是白色的马了。由此可见,白马非马。
这一论证的合理性在于,公孙龙看到了“白马”和“马”是不同的概念,两者存在着特殊和一般的差别,但由于他过分夸大这种差别性,而看不见概念反映事物的同一性,这一命题也就成了形而上学诡辩论的代表。
在庄子看来,公孙龙花言巧语、能言善辩,但“白马非马”这样的辩论,没有实际的意义,不仅自身存有很大的逻辑问题,还把语言本身遮蔽掉了,最后只能越辩越糊涂。
客观地说,公孙龙的哲学思想和这些诡辩故事,是对中国古代逻辑学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的。他能看到作为事物属性的一般,是某一类事物所共有的,这种观点是正确的。但由此得出结论说,一般可以脱离个别而独立存在,就是把一般和个别割裂开来,那就成为客观唯心主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