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草案起草的基本思路和工作过程最高人民法院在草案起草过程中, 遵循了以下基本思路: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 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决策部署, 健全完善立体化、多层次、精细化的民事诉讼程序体系, 提升人民法院纠纷化解能力, 推动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充分保障诉讼权利。对简单案件做到“简程序不减权益”, 对复杂案件做到“加资源不加负担”。充分尊重当事人程序选择权、满足诉讼知情权、保障程序异议权, 通过完善程序规则, 促进当事人充分、便捷、及时行使诉讼权利, 实现优质、高效、低成本地解决纠纷。
三是全面总结试点经验, 有效体现试点成果。遵循“确有必要则改、条件成熟则改” 的原则, 注重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对于经试点证明行之有效的规则, 进一步提炼完善后, 推动上升为立法。对于有待优化改进的规则审慎对待、暂不规定, 确保修法内容符合法治规律、群众需要和审判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