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厉的、由鼻腔中发出的声音对听众产生的影响,同粉笔在黑板上发出的刺耳声音毫无二致。而带有伴音和胸腔共鸣的嗓音则能像大提琴一样抚慰和感染身心。
朱力阿斯?法斯特在其《语言的奥秘》一书中,特别指出元音的重要性。法国大革命时,民众呼出的口号是:
“走啊!走啊!我们把贵族吊死在街灯上啊!”就凭着“啊”这个元音魔力,便促使了法国的民众成群地参加了革命的行列。
恰到好处地使用声音的魅力不仅能充分地表达说话的意图和情感,而且还能使说话生机勃勃,充满艺术的感染力。
《记者眼中的林肯》一书中写道:“林肯在强调某一要点时最喜欢的方法之一就是:他会以很快的速度说出几个字,当来到他希望强调的那个单词或句子时,他会让他的声音拖长,并一字一句说得很重,然后就像闪电一般,迅速把句子说完……他会把他所要强调的单词或句子的时间尽量拖长,几乎和他说其余五六句不重要的句子的时间一样长。”这种方法必然会引起听者的注意。
例如,很快说出“三千万美元”,口气显得平和一些,听起来就像这只是一笔小数目的钱。然后,再说一遍“三万美元”,速度慢一些,要充满浓厚的感觉,仿佛你对这笔庞大的金额感到印象极为深刻。这样听起来,就好像三万美元比三千万美元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