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由于它受命于绝对者,并且超时间的命定传唤了它,或换句话说,由于人格本身的最高要求,人类个人作为一个被参照于超越的整体的精神性全体,超越并且优于所有的世俗社会。从这一观点来看,或如果你愿意,就我们每个人都不是恺撒而论,社会自身和它的共同善都间接地从属于人的完满的成就,和它对另一秩序的目的——一个超越了它们的目的——的超世俗的热望。一个人的灵魂比整个物质世界都更有价值。没有比不朽的灵魂、上帝更高的事物了。就灵魂的永恒命定来说,社会为了每个个人而存在并且从属于它。
我们刚才已经说过了,只有当共同善被重新分配给各个个人时,它才是它所是。现在,让我们再进行一种思考——这一思考来自同一原则,但走得更远,即:如果城市的共同善或文明的共同善——本质上是一种整个人类都参与其中的人类共同善——不尊重超越了它的事物,如果它不从属于,不是作为一种纯粹的手段,而是作为一个低价的目的,永恒的善的秩序和人的生命被悬置于其上的超世俗的价值,那么,城市的共同善或文明的共同善就没有保护其真正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