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后来从波士顿跑到纽约,从家门口出发,跑几个街区就是中央公园。下午四五点,都会去中央公园跑。有时候,从109街跑到59街,有时候,从西边跑到东边。
我以前看过一部电影《Shame》(《羞耻》),很喜欢里面的一个长镜头,男主人公下班换上运动衣裤,在纽约的街道上跑步。他一个人跑,速度均衡,跑步的时候听巴赫。那个镜头,是电影里我最爱的场景。纽约这样的大城市与跑步这项运动,其实有种感性的关联。大城市人跑步,除了追求健康的体魄,应该还有别的原因。
一开始我参不透,后来,我看到村上春树写道:“写小说乃是不健康的营生。当我们打算写小说,打算用文字去展现一个故事时,藏身于人性中的毒素一般的东西,便不容分说地渗出来,浮现于表面。作家或多或少都须与这毒素正面交锋,分明知道危险,却仍得手法巧妙地处理。倘若没有这毒素介于其中,就不能真正实践创造行为。写作恐怕都不能说是‘健康的营生’。如欲处理不健康的东西,人们就必须尽量健康。这就是我的命题。甚至说,连不健全的灵魂也需要健全的肉体。”
这么说来,大城市的人,这样需要跑步,一定是因为需要与“疲惫、憔悴”交锋,用体力战胜毒素。村上说:“眼下我暂无‘憔悴’的闲暇工夫。正因如此,即便人家说我‘那样的不是艺术家’,我还要坚持跑步。”这是他的参透。“人有一日总会败北。不管愿意与否,伴随着时间的流逝,肉体总会消亡。一旦肉体消亡,精神也将日暮途穷。此事我心知肚明,却想把那个岔口——即我的活力为毒素击败与凌驾的岔口——向后推迟,哪怕只是一丁半点。”这是小说家跑步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