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现代教师教育专业制度
虽然我国已初步建立教师教育专业制度,设置多级多类专业,满足不同学段、不同类型学校师资的需求,但总体来讲,我国教师教育专业化程度不高,亟待制度上的完善。
①明确教师教育专业设置标准
首先,教师教育专业设置应统筹考虑教育层次与学科专业两个因素。首先应依据教育层次建立起教师教育专业的宏观结构,比如学前教育专业、初等教育专业、中等教育专业、特殊教育专业和职业教育专业。然后应该在教师教育专业设置的宏观结构下,依据学科专业建立微观结构,如在初等教育专业下设置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政治教育等。这样能够保证教师教育专业设置更加系统、清晰、有针对性。
其次,教师教育专业应与非教师教育专业相区分。应区分同一学科专业领域教师教育专业和非教师教育专业的名称,比如汉语言文学专业下的师范生与非师范生应在专业名称上有所区分,前者的专业名称是“汉语言文学”,后者的专业名称应为“汉语言文学教育”。这样有利于教师教育专业设置的专业化,有利于更为有效的管理。
最后,统一教师教育专业名称。在专科——本科——研究生三级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设置上,培养对象相同的教师教育专业在名称上也应该相同,比如小学教育与初等教育应该统一,学前教育与幼儿教育应该统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