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谢谢!”她回头道完谢,头想转回来,眼睛却不允许了。
那女孩很眼熟,太眼熟了,以致她都不敢认,没认出她蓬松的长发、没认出晶莹乌亮的大眼睛、没认出她特有的小酒窝,却先认出她手腕上的疤,白色的,横竖交错,横的一条,是刀疤,竖的几条,是缝针,像一根剔肉的鱼骨,卡住她的声带了,说不出话。倒是对方笑吟吟大方和她打招呼:“姐,我在姐夫这里上班有一阵了。一直想着去看你,但最近有几个标书要做,实在太忙。” 顾茉遥穿着一身白色纪梵希套装,一手端咖啡,一手夹着笔记本,俨然一个白领OL打扮。
“姐夫”这个词真刺激啊,此一时彼一时,她心里掀起惊涛骇浪。她都忘了那个场景是如何结束的,但回过神的时候,手里的报告都被攥皱了。
她和茉遥并没有老死不相往来,平时逢年过节偶尔的还是会见上一面。但是两个人都很有默契隔着亲眷朋友,遥远相望。即便碰到非要单处,也是僵硬说一些风马牛不相及的安全话题。她们像两个战士,坚定守在自己记忆里那块领土前。晓途吃惊的不是在元骁公司碰到了茉遥,而是元骁对此只字未向她提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