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按时间顺序,起义军歼灭傅宗龙部在崇祯十四年,击败汪乔年部在十五年,疏中颠倒了次序。
[75] 《国榷》卷九八;侯方域:《壮悔堂文集》。
[76] 《石匮书后集》卷二五,《左良玉列传》云:“良玉欲率其军三十万,觐督师于河北。督师知粮无所出,乃谕之曰:‘将军以兵三十万称盛,然止四万在额受粮,实又未给度支,今远来就我固善,第散其众则不可,若悉以来而自谋食,咫尺畿辅,将安求之?’卒不得与良玉军会。”
[77] 《绥寇纪略》卷九。
[78] 《国榷》卷九八。
[79] 这次战役因官军被击败的地方名叫冢头,有的史籍称之为“冢头之败”。《怀陵流寇始终录》又有另一种称呼:“当传庭出军,天大雨,粮车不进,采青柿以食,士卒冻饥,故甚败。豫人谓之‘柿园之役’。”(卷十五)
[80] 乾隆十年《洛阳县志》卷十,《祥异》;又见顺治十八年《河南府志》卷三,《灾异》。
[81] 《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五,记左金王为蔺养成,争世王为贺锦。《平寇志》卷六也说“左金王名蔺养成”。当时明朝安庐池太巡抚郑二阳在给淮抚朱大典、淮按张修其的信中说:“在楚,革、左三营借口于粮路不通,移营就食。皖之争、治两营,犹自恭顺如初。”在给佥院徐蓼莪的信中谈到同一事件时又说:“革、回之众,启衅粮路,又虑其与贺、刘二营合。”(见《郑中丞益楼集》卷四)这里“争、治两营”和“贺、刘二营”是同义词,看来说争世王为贺锦、左金王为蔺养成不是没有根据,但一般的说法贺锦的名字左边为金字故称左金王。在未取得确证前,暂从通常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