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接管地方
鉴于明王朝在黄河流域的统治已经土崩瓦解,大顺军的领导人不失时机地任命了大批官员到各地去接管地方政权,把这些地区置于大顺政权的管辖之下。当时派遣官员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大顺军进军过程中,由统兵大将直接从随营文士中或当地降官、知识分子中选充;另一种是在大顺军进入北京后,由吏政府从明廷投降官僚和科举取士中选派。大顺军在北京期间,任命的地方官相当多,山东全境几乎都建立了各级政权机构,南直隶北部也派设了官员。刘尚友在《北还纪变》诗中说:“正拟次第举,设官遐迩均。”下注大顺政权“设官东至淮,西至蜀”[41]。连同襄阳、西安时期任命的地方官员一起,作这样的描写是符合实际的。在这样广阔的地区内建立起从属于农民革命的政权,不仅是空前的,也是绝后的,在我国历史上确实是光彩夺目的一页。大顺军在山西、北直隶、山东以及豫东、南直隶北部建立的地方政权,为时虽然短暂,却不可等闲视之。它的意义在于:在整个黄河流域和部分长江流域的大地上推翻了明王朝的反动统治,通过各级政权机构推行了大顺农民革命政策,如三年免征、平买平卖、追赃助饷,以至于着手解决土地问题的均田政策等,无情地打击了罪大恶极的官绅地主,使明王朝加在广大人民身上的枷锁一度得到松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