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博爱
博爱(agape)是把个体的自我无私地奉献给另一个人,乐于付出自我,不考虑能得到什么回报,提供给对方的爱是没有条件的。这是一种利他的爱、无私的爱,尊重对方、关注对方的幸福,而不是从中获得什么,没有丝毫的保留和功利主义倾向。这种爱类似于上帝对人的爱以及母亲对子女的爱。
(二)意志与意向性
罗洛·梅认为,意志(will)是人类存在的一种基本意向性,是一种独立的、完全自我中心的活动,是个体的自我在与世界复杂的象征关系中的基本结构性认识。
意志是人对行动的一种决定性选择,这种行动以当前的认识结构以及个体可能意识不到的某些过程为基础。例如,我们天生就关注同伴,天生就具有未来倾向。因此,除了以我们目前的意义结构为基础之外,我们的意志总是非常关心别人,总是投射到未来。
意向性(intentionality)是人类意志的核心成分,是一种存在的倾向,是人类向自然界中的事物施加意义的倾向。意向性是一种意义结构,一种和价值观、意志及愿望密切相关的意义结构,是个人用来同自然环境进行交流的一种意义结构。意向性是个人认识世界的方式,个人会根据意向性对某些经验做反应,这些反应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对于同样的环境事件,由于人们所建构的意义结构不同,赋予的意义就会不同,就会表现出不同的反应。意向性是心身关系中的心的方面,人通过感官所体验到的自然界是身的方面。意向性是自然界的认知表征,它向人提供了一种关于环境的认知地图。“正是在意向性中,在认为朝向意义、决定和行动的过程中,在愿望、意志决定和责任感的完整整合与一致性之中,一个人才真正体验到他的存在,感受和决定他的同一性。”[1]罗洛·梅认为意向性是引发愿望健康发展、形成意志、决定行动方向以及为行动负责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