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进县立高等小学堂那一年年底,因为我的平均成绩超出了八十分以上,突然受了堂长和知县的提拔,令我和四位其他的同学跳过了一班,升入了高两年的级里。这一件极平常的事情,在县城里居然也耸动了视听,而在我们的家庭里,却引起了一场很不小的风波。
是第二年春天开学的时候了,我的那位寡母,辛辛苦苦,调集了几块大洋的学费、书籍费缴进学堂去后,我向她又提出了一个无理的要求,硬要她去为我买一双皮鞋来穿。在当时的我的无邪的眼里,觉得在制服下穿上一双皮鞋,挺胸伸脚,“嘚嘚嘚嘚”地在石板路上走去,就是世界上最光荣的事情;跳过了一班、升进了一级的我,非要如此打扮,才能够压服许多比我大一半年龄的同学的心。为凑集学费之类,已经罗掘得精光的我的那位母亲,自然是再也没有两块大洋的余钱替我去买皮鞋了,不得已就只好老了面皮,带着我上大街上的洋广货店里去赊去。当时的皮鞋,是由上海运来,在洋广货店里寄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