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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这么做吗?”李秘书万分不情愿的说。
按照合同上的条约来说,这五百万是不用付给周律师的,因为官司进行到一半,就终止了,法官还没有落锤,谁也不敢保证最后的结果表示仇励琛能赢得这场公司。
那可是五百万啊,五百万!
李秘书几乎心疼的要吐血,他十年的年薪,就这么给周律师了,他怎么会甘心。
况且,能赢得这场官司的关键在于林南南被诬陷“出轨”这个点上,所有的“证据”都是李秘书自己掏腰包,雇人,耗尽心血跟班跟点,才搜集到的。
仇励琛让他把所有搜罗来的“证据”都交给周律师,并不代表这些东西都是周律师自己找来的,他能有什么功劳?
不过是想到这个阴损的破点子来,再利用他那张舌灿莲花的嘴,在法庭上把假的变成真的罢了。
李秘书作为仇励琛的心腹,自然对仇氏集团了如指掌,年前拍的那个电影还没上映,公司还没有从中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