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前面讲画意性语言或音乐性语言与意境、境界或内心生活的关系时总是用“暗示”、“暗指”之类的字眼,意思是,画意性语言或音乐性语言,毕竟不是绘画本身或音乐本身,所以诗既不能代替绘画,像绘画那样直接提供一种占空间的外在图像,也不能代替[20]音乐,像音乐那样达到非语言所能直接表达的境地,但画意语言或音乐语言都是诗的语言,这种语言的特点就是凭借它可以想象、玩味那种深远的意境、境界或内心生活,所谓“暗示”、“暗指”就是想象、玩味之意。也可以说,诗的语言就是一种能触发想象、玩味的语言。日常语言、散文式的语言都具有这种诗性,但不及诗的语言所具有的诗性之烈和显著,日常语言和诗的语言,其间虽有区别,但很难进行明确的划界。
[1] 本文原载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1)。本文亦转载于《新华文摘》,2000(5)。
[2] Wilhelm Diltheys Gesammelte Schriften,Ⅶ Band,Verlag von B.G.Teubner in Leipzig und Berlin,1927:19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