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洛伍德,”一天晚饭后,爱格妮斯对我说,“你猜明天谁要结婚了?一个你爱慕的人。”
“我想不会是你吧,爱格妮斯?”
“才不是我哩!”她从正在抄着的乐谱上,抬起一团高兴的脸,说,“你听到他说的话了吗,爸爸?——结婚的是拉金斯家大小姐呀。”
“跟——跟贝利上尉?”我只有气力问这句话。
“不,不是跟贝利上尉。是跟切斯特尔先生,一个种啤酒花的。”
大约有一两个星期,我心情沮丧至极。我摘下了戒指,穿上最差的衣服,不再抹熊油,还不时对拉金斯小姐那朵枯萎的花唉声叹气。这时候,我对这种生活已经有些厌倦了,而且那个屠夫又对我进行了新的挑衅,于是我就扔掉那朵花,又到外面跟那个屠夫打了一架,光荣地把他给打败了。
这件事,以及我重又戴上了戒指,又适量地抹起了熊油,是在我长到十七岁的那年中,我现在还能辨认出来的最后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