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风险防控体系
建立防控体系,是安全工作体系建设的中心环节,重点要明确两个主题:一是防控内容;二是防控方法。从实践经验看,防控的内容和方法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对有逃跑、自杀、行凶、闹事等危险倾向的各种重点人员进行防控,落实包夹监控、搞好个别谈话,实现危险转化。
(2)对宿舍、卫生间、内门岗、探访室等重点部位进行防控,加大警戒力度。
(3)对春节、中秋等重大节假日进行重点防控,做好动员安抚教育,抓好节日生活及文体活动等工作。
(4)对学员入所检查、就餐管理、习艺出工和收工等重点环节进行防控,落实好直接管理制度。
(5)对外协人员、入出所车辆加大管理和盘查力度。
3.排查体系
排查是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的主要工作手段,在维护场所安全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排查体系的建立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完成:一是统一排查体系;二是自排自查体系。排查工作必须紧紧围绕防控内容进行,要做到全面仔细,讲求实效。
统一排查体系是一种集体行为,包含中队日查,大队周查,所部月查,以及各级领导和部门组织开展的突查,夜查等;还包含专门针对场所安全工作召开的中队日碰头会,大队周分析会,所部月研讨会,所行政会和党委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