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将继续讨论一种规定语言,这种规定语言与道德语言的关系比简单祈使句与道德语言的关系更为接近。这就是非道德价值判断语言——所有那些包含着像“应当”“正当”“善”这类词但不是道德判断的语句。我将试图确立这样一些语句所展示的许多特点,这些特点已使得伦理学研究者们烦恼不堪——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合理地理解这些特点,也就能在多大程度上阐明伦理学本身的问题。我还将依次探讨“善”和“应当”这两个最为典型的道德词,先探讨它们的非道德用法,然后讨论其道德用法;并希望在这两种情形中都能表明这些用法具有许多共同的特点。在结论中,我将通过建立一种逻辑模式,把道德语境和非道德语境中的“应当”和“善”的逻辑与祈使句的逻辑联系起来,在这种逻辑模式中,人工概念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取代日常语言中的价值词,人们是依照一种修正过的祈使语气来定义人工概念的。对于这种逻辑模式,人们大可不必过于严肃对待,我只是把它当作前面讨论的内容非常简略的图式来看的,它本身包含着我必须论述的实质内容。
因此,可以将我所提出的规定语言分类表述如下:
这种分类只是粗略的,在本书中我将逐步使它更精确一些。比如说,读者将会看到,日常语言中的所谓“全称祈使句”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全称语句。我也并不以为这种分类已经穷尽所有规定语言的种类,例如,单称祈使句和非道德的价值判断就有许多不同的类型,而且,除了单称祈使句和全称祈使句之外,还有其他类型的祈使句。但这种分类已足以让我们着手研究并说明本书的计划。